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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口試日期

發問:

如是綜援人士 , 申請更改口試日期 , 附加費可否獲得豁免呢 ?! 其實要帶 d 咩去申請更改口試日期 ? 更新: 如果5補考的話 , 該分數 ( 25% ) 會被取消 還是定為 0 分 ?

最佳解答:

如果是綜援人士,申請更改口試日期附加費有機會獲得豁免 根據《2009香港中學會考 重要事項日期及有關附加費》規定 更改語文科口試日期 考試日期前:$225 2009年4月16日開始接受申請 考試日期後:$320 考試日期後三個工作天內的辦公時間(星期六亦作一工作天計算)(逾期申請將不獲接納) 考生若有經濟困難,考評局可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減免收取附加費。 申請更改口試日期,考生可親身或授權他人(該名人士須出示考生的身分證副本以供查閱)辦理。申請時須攜帶准考證正副本及有關不能於指定日期應考的證明文件影印本。若考生改期的原因是參加其他公開考試、校內考試或學校畢業禮(須附學校證明信)或生病,可獲豁免繳交附加費。因病申請更改口試日期的考生,亦須在原先的考試日期後三個工作天內提出申請。 2009-06-16 21:07:17 補充: 不補考=沒有考試 所以成績為0

其他解答:

事 項 費 用 日 期 發 出 考 生 資 料 核 對 表 2006 年 12 月 初 更 改 准 考 證 上 的 個 人 資 料 免 費 2007 年 5 月 29 日 截 止 增 加 、 更 改 報 考 科 目 或 更 改 作 答 語 文 15/12/2006 或 以 前 : 每 次 申 請 附 加 費 $165 16/12/2006 至 15/1/2007 每 科 附 加 費 $260 另 加 科 目 費 考 試 局 通 常 不 接 納 2007 年 1 月 15 日 後 提 出 的 申 請 發 出 准 考 證 2007 年 3 月 初 更 改 語 文 科 口 試 日 期 考 試 日 期 前 : $185 考 試 日 期 後 : $260 2007 年 3 月 5 日 開 始 接 受 申 請 考 試 日 期 後 三 個 工 作 天 內 的 辦 公 時 間 ( 星 期 六 亦 作 一 工 作 天 算 ) ( 逾 期 申 請 將 不 獲 接 納 ) 補 領 准 考 證 $165 2007 年 5 月 18 日 截 止 發 放 成 績 通 知 書 暫 定 於 2007 年 6 月 29 日 補 領 成 績 通 知 書 $165 2007 年 10 月 31 日 截 止 覆 核 成 績 申 請 ( 附 錄 3) 學 校 考 生 積 分 覆 核 全 面 覆 核 高 補 語 文 科 $185 $735 其 他 高 補 科 目 $120 $475 高 級 程 度 科 目 $155 $620 自 修 生 高 補 語 文 科 $225 $895 其 他 高 補 科 目 $145 $570 高 級 程 度 科 目 $190 $755 成 績 發 放 後 的 7 天 內 上 訴 覆 核 申 請 ( 附 錄 5 ) 考 試 異 常 事 件 $600 ( 每 個 案 ) 覆 核 成 績 程 序 $600 ( 每 科 ) 成 績 發 放 後 的 7 天 內 覆 核 成 績 發 放 後 的 7 天 內 派 發 會 考 證 書 2007 年 10 月 ● 更 改 個 人 / 報 考 資 料 及 申 請 覆 核 成 績 , 自 修 生 可 親 身 或 授 權 他 人 提 出 申 請 , 並 須 附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 學 校 考 生 須 經 由 校 方 核 實 及 遞 交 。 ● 申 請 更 改 口 試 日 期 , 考 生 可 親 身 或 授 權 他 人 ( 該 名 人 士 須 出 示 考 生 的 身 分 證 副 本 以 供 查 閱 ) 辦 理 。 申 請 時 須 攜 帶 准 考 證 正 副 本 及 有 關 不 能 於 指 定 日 期 應 考 的 證 明 文 件 影 印 本 。 若 考 生 改 期 的 原 因 是 參 加 其 他 公 開 考 試 、 校 內 考 試 或 學 校 畢 業 禮 ( 須 附 學 校 證 明 信 ) 或 生 病 , 可 獲 豁 免 繳 交 附 加 費 。 ● 補 領 文 件 , 考 生 可 親 身 或 授 權 他 人 辦 理 ; 學 校 考 生 的 申 請 須 附 學 校 證 明 函 件 。FAD2A23AB93798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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