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的法律一問

發問:

我玩freestyle(一隻台灣街頭籃球既online game) 同個中峰組左隊(中峰負責搶籃板) 佢唔識搶...我就問佢:你懂不懂搶籃板? 佢就話:幹.....不然你來搶......... 出到遊戲等待室果度佢就密我:不是要搶的嗎?幹啥走了?真人1-1 趕不敢,臭。 當時我好嬲,我想告佢...恐嚇罪都好丫....唔知有冇資深法律人士可幫我?

最佳解答:

台灣法律講求證據 你只要有他的ID可以去遊戲公司查應該查的到並拍下他在網路上的不當言論 何謂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公然」的場合下,也就是在眾人可以共同見聞的情況下,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或是圖片、文字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汙辱」。 ,因為現場還有其他朋友.鄰居.同學.同事...等看到,即構成了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在網路上張貼謾罵他人之文字,與一般公然侮辱他人之情形並無不同,當然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在網路上以文字方式謾罵他人,實質上已經構成了公然侮辱罪,在加上公然侮辱罪法條中〝以強暴方式犯前項之罪者〞,也包含以文字表現,所以直接變成〝加重公然侮辱罪〞,這不是單單三百元罰金就可以解決的。 而對於謾罵內容該定位於〝公然侮辱〞還是〝公然毀謗〞,或是該內容根本不涉及謾罵,則要看法官如何裁定了。 如果你不怕麻煩的話就立即收集證據能告就立即提出告訴 這會是一比不錯的收入喔:> 人人都說一字千金~你如果告他的話可能就有一字萬金摟...呵呵過去台灣就有人只罵了4個字~就被告上法庭~一個字4萬~呵真的是囧! 提醒任何一個活在台灣的人民~千萬別抱著沒那麼嚴重的心態亂罵髒話~或亂開玩笑...如果影響對方身心問題你可能就會因為你的不在意而付出慘痛代價!! 關於下面所說的確未成年18歲的確無法以刑法判決...但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他的父母卻得負起責任! 總之證據找好...要提出告訴絕對不難...但其實有時也顧顧人情八~能別提出告訴究竟量不要八:>不是每個人都是聖人或許沒有足夠的語言發表與EQ管理但卻不代表他就是個壞人喔!!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其他解答:

如果他罵出 幹 0尼個字,可以告,但你要來台灣告,但不是用恐嚇!用公然侮辱罪起訴,但你要提出足夠證據. 案例一.前幾個月台灣有個中年婦人搭地鐵,旁邊有個死女包一邊聽MP3一邊唱歌,中年婦女請求不要唱,因她需要休息.結果那死女包不但不理會,仲更大聲唱歌,那中年婦女頂唔順,大罵 幹 死台妹你係耳聾AH??結果死女包一怒告上法院.結果是中年婦女有罪,罪名是-公然侮辱!仲要賠幾十萬台幣比果個死女包! 案例2:台灣有個明星叫陳X民,他的信用卡被女友冒用,他提出控告,結果證據不足,女友無罪反而他自己變成毀謗要入監4個月,因不滿女友此行為跟判決,又罵 幹 結果又加一條公然侮辱!除左坐監,仲要賠錢比女友! 所以你可以告,但是證據要足夠,萬一敗訴你就變誣告! 而且 幹 這字等於香港的 DIU (門小),好多人都在講,而且是你先說你懂不懂搶籃板,他可能是誤會以為你侮辱他~~ 且他滿20歲未??如果未滿他是可能無罪的!FAD2A23AB93798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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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vhtlb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