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警察非當值時遇到賊點算?

發問:

一般PC 放左工身上係咪冇槍冇手銬? 咁遇到賊時點捉賊?

最佳解答:

一般警務人員在下班後是沒有槍、手銬的(除非是CID或一些特別部門有此需要)。 休班時遇到有案件發生,在安全的情況下可表露警察身份(因為身上沒有任何裝備,又或是沒有其他人協助你,所以首要是顧及自身安全),並行使警務人員的拘捕權將賊人拘捕(香港法例第232章警察隊條例第50條),此時亦相信已經有一些旁觀者報警了,當值的警務人員到達後,會協助你一齊將賊人帶返警署處理。 正規警察雖然有上班及下班的時間,但若是在下班時遇上突發的罪案,是可即時表露警察身份,並行使香港法例上賦予警務人員的一切權力。 但輔警則只可在上班期間有警務人員的權力(香港法例第233章香港輔助警隊條例第17條),下班後任何時間也不能行使警務人員的權力,如遇上罪案發生時,休班的輔警只有市民拘捕權(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條)

其他解答:

1. 警察非當值時遇到賊點算? 安全情況下,表明警察身份(可能的話show warrant card), then拘捕 2. 一般PC 放左工身上係咪冇槍冇手銬? 咁遇到賊時點捉賊? 放左工身上係咪冇槍冇手銬! 一邊打999 call support, 及一邊安全情況下進行跟蹤, 等人多先行動會安全好多. 如果自己食得起, 就行上去拉人(呢類新聞多的是) 有d唔係下下都係賊, 有d係"淫賊", off duty警察見到, 咪上前拉人囉, then叫該區 patrol car 帶犯人回署文件工作|||||休班警員雖然沒有武器去制服匪徒,但警方也教過我們利用「眼、耳、口、手」四方面,即觀察、聆聽、致電報警及嘗試制止輕微的罪案。當然一切都應該以安全為依歸,莫非對方持有AK47自動步槍,休班警員也要跟他搏鬥嗎? 不時從傳媒中都聽過有休班警員,因為在非當值時間逮捕到疑犯,而受到上級嘉獎。記得當年輔警訓練時,教官有同我們講,我們著制服的時間雖然少,但不等於不用抓賊,警察下班後也手無寸鐵,純粹普通市民一個,教官呼籲我們要以安全為依歸,切勿與賊人角力或反抗。|||||我諗個POLICE要先報警, 然後都要表露身份, SHOW個PASS出黎, 幫手捉, 然後伙記黎到交佢俾D伙記, 如果自已可以應付, 就親自交佢到就近差館|||||警察非當值時遇到賊點算? 要報警 仲要幫手捉賊|||||警察非當值時遇到賊點算? A:照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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